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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人大代表林勇建议夫妻合休产假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9/3/14 16:15:23 

生二孩?会影响职场发展,不生了;生二孩?找工作的时候,部分人力资源会隐晦地表示不想招录啊……如今,不少女性在谈到生与不生时,难免会考虑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据了解,二孩政策放开后,但一些家庭生育意愿并不强,其中一些职场的妈妈担心生孩子影响其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发展。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林勇认为,目前,针对男性的护理假各省从7-30天不等,大部分为15天,假期较短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为此,他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让男性在育儿中承担更多育儿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林勇:

家庭生育意愿下降 生育二孩给女性职场带来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林勇是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授,他介绍,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1786万,2017年是1723万,2018年是1523万;人口出生率由2016年的12.95‰下降到2017年的12.43‰、2018年的10.9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三年多以来,每年全国的出生人口和出生率都在不断下降,且下降幅度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他认为,目前家庭生育意愿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育对女性劳动力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而二孩政策加深了这种负面影响的程度,二孩的出生也给家庭带来经济和人力上的严峻考验。

“首先,对求职的女性而言,二孩政策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其录用的概率。女职工因为生育导致的产检、安胎等原因离岗,以及还有长达半年多的产假,使得企业招聘新员工时普遍倾向于录用男性。二孩政策更使得这种离岗时间翻倍。其次,对于本身在职的女性而言,二孩政策影响其职业晋升。”林勇分析,具备生育二孩条件的职业女性,大多在职场上也有一定资历,面对政策,“生”还是“升”是个两难抉择。一方面,此时可能是用人单位委以重用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又担心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条件下降就无法完成生育二孩的梦想。在一番权衡之下,部分女性选择二孩优先,在工作上就渐渐地“退居二线”。而二孩出生后,因为忙于照顾家庭,二孩妈妈也难以像男职工一样全心全意、毫无顾虑地在职场打拼。

林勇介绍,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纷纷延长产假作为政策的配套保障,但是这种保障对二孩家庭而言远远不够。“产假的权利主体是二孩妈妈,理应共同哺育孩子的二孩爸爸却只有7-30天不等的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加上爷爷奶奶辈年龄较大体力有限,因此二孩出生后,家庭的重担大部分落在二孩妈妈身上。”

建议夫妻合休产假 男性产假设立为42天以上

在提到现行产假制度上,林勇说,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市称为陪产假)。“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规定了奖励产假。奖励产假从30天到80天不等,大部分为60天,最长的是西藏,产假合计365天。针对男性的护理假各省从7-30天不等,大部分为15天,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全额工资。另外,吉林和重庆规定产假可以延长至1年,休假期间领取全额工资的75%。”他认为,对于男性来说,这是不够的。

他建议,修改我国产假政策,挪威经验可以参考借鉴。据其介绍,挪威的产假称为“育儿假”,夫妇加起来可休47周全薪育儿假,其中父亲必休的育儿假是12周,挪威政府曾表示将继续延长父亲必休的育儿假。这种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任务的政策,可以直接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同时还可以改善家庭教育效果,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在具体的建议中,林勇称,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此外,建议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黄玲:

留学归国人员数量激增 建议增设专门机构

留学归国人员的数量激增,回国后,他们该到哪里了解政策指导、获得服务?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黄玲建议,在政府部门中增设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为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指导、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相关部门,可以建立留学归国人员数据库。

黄玲说,近年来,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数量激增,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具备高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材比例不断增加,具有海外经历的年轻的独特群体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人才资源。她引述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称,截至2016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65.11万人,出国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的留学人员比例由2012年的72.38%增长到2016年的82.23%。此外,教育部提供数据显示,2017年留学归国人员人数达到48万,较上一年增长11.19%,其中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约占50%。

黄玲认为,但随着“归国潮”的出现,就业创业成为新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留学归国人员对国内的相关政策措施不了解,对就业形势和企业需求缺乏比较权威和准确的信息,各级政府缺乏专职管理服务部门,一些‘海归’求助无门等等问题。”为此,她建议,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机构改革中保留或增设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专职管理服务机构,为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指导、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设立的服务机构制定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政策。全面汇编并权威解释国家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让留学归国人员全面了解所有就业创业的政策信息,做到信息透明,求助有门。同时,建立留学归国人员数据库。收集留学归国人员高素质人才的各种数据,包括就业流向数据。创新与拓展搭建各类人力资源交流的平台,为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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